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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机械臂、仿生熊猫……AI摇身一变成电影“创作合伙人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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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机械臂、仿生熊猫……AI摇身一变成电影“创作合伙人”

影视机械臂、仿生熊猫……AI摇身一变成电影“创作合伙人”

上班路上,点开车来了查看车辆信息,却(què)跳转到某电商购物平台(píngtái);闲暇时间,点开微博刷新闻,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;点开得物购物时,却跳转到某社交(shèjiāo)视频平台……

近期,多家社交(shèjiāo)平台上(shàng)出现了“手机摇一摇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”的吐槽贴。记者调查发现(fāxiàn),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,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或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,“被迫”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。

跳转(tiàozhuǎn)至付款界面,误触屏幕即遭扫脸支付

记者(jìzhě)测试发现,大量APP都有诸如此类的情况。为模拟用户日常生活(rìchángshēnghuó)情况,记者一边步行(bùxíng)一边打开“车来了”APP,立马跳出开屏广告,下方配有“扭动或点击跳转至详情页或第三方(dìsānfāng)应用”的字样,右上角配有“跳过3”,即3秒后可跳过。几乎每次打开都会被直接(zhíjiē)跳转,甚至当记者坐在座位上打开时,大多数情况下仍是被跳转。

记者经测试发现,此类(cǐlèi)跳转广告一般跳转到电商(diànshāng)购物类APP较(jiào)多,短视频及其他类型APP次之,部分APP的关闭按钮隐蔽难寻。同时,知名APP跳转广告出现频率较低,而一些APP则频繁出现。

据网友王图图(化名)爆料,某次她打开美图秀(xiù)秀APP后,即跳转到某电商平台(píngtái)88vip付款界面,由于一时(yīshí)没注意点了一下屏幕,因为此前扫脸支付的设置,直接就显示已经付款。

记者咨询其官方客服后得知(dézhī),88vip在30天内只能退一次,超过3次退卡后将(jiāng)无法继续开通88vip。

法治网记者实测发现,这种扫脸支付(zhīfù)误触的(de)情况确实存在。记者尝试按照王图图爆料的情况进行试验,同样捕捉到了摇一摇广告跳转至某电商平台88vip的情况,如果着急返回上一个App或一时不(bù)注意都可能会误触支付,尤其是设定(shèdìng)人脸支付的用户。

网友: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到(dào)购物APP一万次”

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,扫脸支付相关的问题高达(dá)几千条投诉,其中不乏有此类误触情况。那么,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消费者应如何维权?又是否能(néng)得到法律(fǎlǜ)支持呢?

对此,《法治日报》专家库成员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(shìwùsuǒ)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指出,首先,从法律上来说,合同(hétóng)成立(chénglì)需双方具有真实意思表示。若跳转付款界面的设计存在(cúnzài)误导性(如默认勾选、无显著取消选项),且扫脸支付未(wèi)经二次(èrcì)确认,可能(kěnéng)存在消费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,其合同效力存疑。其次,依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,平台需全面、真实、准确披露商品/服务信息。若跳转界面未明确提示(tíshì)付款性质(如未标注“立即支付”等字样),或存在技术性强制跳转,可能构成未履行告知义务。

马丽红律师提醒,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需保存跳转过程录屏、付款前后界面(jièmiàn)截图等证据,证明平台界面设计存在诱导性。若证明平台故意利用用户习惯(如扫脸支付快捷性)削弱其自主选择权,可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(quányìbǎohùfǎ)和(hé)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(wúxiào)。建议消费者可先向平台投诉或向消协(xiāoxié)举报,若协商(xiéshāng)未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事实上,此类摇一摇跳转广告并(bìng)不少见,社交媒体上,网友们对此多有讨论——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(shǒujī)(shǒujī)跳转到(dào)购物APP一万次”“新型技术霸凌”“谁懂,我奶奶的手机上有一群莫名其妙的APP”“摇一摇广告太烦了”“干什么都能跳转到XX”……

平台缘何(yuánhé)痴迷“摇一摇”跳转?知情人士:提高曝光度

记者注意到,此前一个名为打工仔小张的博主,曾发视频专门吐槽摇一摇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,“刚过完国庆,又到了(le)打开(dǎkāi)什么软件都会(huì)跳转到某电商平台的季节,打开微博,听个音乐,刷个视频,任何你能想象的软件,它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,关键是我(wǒ)并没有想打开它,我想买东西我自己会打开,我不会因为跳转到它才想起来买东西,这个推广费没必要(bìyào)。”

记者调查发现,大多数人被跳转(tiàozhuǎn)(tiàozhuǎn)后并不会停留,下单的概率更是少之又少(shǎozhīyòushǎo)。网友王图图坦言,“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到之前的APP,而且感觉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你进去购物(gòuwù),就是增加跳转APP的点击量”。

既然下单的(de)人少之又少,那(nà)“摇一摇”跳转的这类广告宣传为什么会被各大平台企业广泛使用?为此花费的推广费有必要吗?

对此,某(mǒu)企业前(qián)运营从业者李丽(化名)透露,“‘摇一摇’的投放成本很低,微薄的成本就(jiù)可以提高(tígāo)曝光,1000个人用软件就有1000个人看见你,哪怕100人停留了3分钟,10个人愿意买单对我来说都是(shì)好事。提高曝光是第一步,什么内容让(ràng)人愿意停留是第二步。看得见才买得着,单纯做线下靠口碑靠产品可以做得不错,但是线上就需要全方位曝光。”

对于相关曝光(bàoguāng)率与转化率的关系(guānxì),李丽认为,商家选择这种转化率不高的推广模式,就是希望通过强(qiáng)密度推广刷“存在感”,曝光多了,看的人多了,下单的几率才会变大。

当记者(jìzhě)问及商家是否会考虑此举(cǐjǔ)会增加受众的厌恶情绪,李丽回应称,“这个不重要,就算举报,大不了就选择关掉(guāndiào)呗。有弊端,但可以忽略不计。”

“手机晃动即同意(tóngyì)”?律师:或涉多重违法!

针对企业为了(wèile)提高曝光量,在众多APP投放大量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(guǎnggào)的行为,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(zhōngxīn)主任谢永江教授表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(guǎnlǐ)办法》明确规定: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(yīngdāng)遵守法律、法规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(biāomíng)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,不得有设置障碍等行为。

“‘摇一摇’跳转广告往往让用户难以避免(nányǐbìmiǎn)误触,且关闭流程繁琐,难以实现一键关闭,反复弹出(chū),不符合规定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和网络。”谢永江(xièyǒngjiāng)说。

记者在黑猫投诉(tóusù)平台搜索“摇一摇”跳转相关(xiāngguān)词汇,相关投诉达上百条。

今年4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关于侵害(qīnhài)用户(yònghù)权益行为的APP(SDK)通报》显示,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,共发现52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,所涉(suǒshè)问题包括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信息窗口(chuāngkǒu)无法关闭、信息窗口“乱跳转”等。

法治网记者注意到,一些APP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往往还会标有(yǒu)文字提示——“手机晃动(huàngdòng)即同意”。当真可以如此默认吗?

对此(duìcǐ),马丽红律师表示,手机晃动通常并没有用户自主(zìzhǔ)意识的(de)参与,并不能(bùnéng)直接代表用户同意跳转。根据消费者权(quán)益保护法的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“摇一摇”跳转将用户无意识的物理动作(如步行晃动)曲解为“同意”,属于变相强制跳转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,也违反了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保护法第五条“最小必要(bìyào)原则”,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(bùdé)通过误导、欺诈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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